工信领域地方政策汇总(部分)4.11~4.18

4.11-4.18

地方动态


   内蒙古   


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23号)文件,加快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培育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遴选一批能够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典型企业,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服务)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绿色设计+制造(服务)”型示范企业,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绿色设计+制造”方面,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绿色设计+服务”方面,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

二、推荐要求

(一)基本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二)综合水平

企业拥有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三)绿色设计专项水平

企业绿色设计实力强,具有坚实的绿色设计服务基础,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绿色设计资源整合和服务能力并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绿色服务;企业自身绿色发展水平较高,或者绿色服务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

三、动态管理要求

按照工信部要求,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示范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组织示范企业每年填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附件3),做好动态管理审核并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示范企业名单的监督管理,完善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各单位上报的动态管理表进行评估,对不再符合示范企业要求的单位从名单中予以除名。

四、推荐程序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要切实加强指导,认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根据“绿色设计+制造”型企业和“绿色设计+服务”型企业分类,指导企业按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编制申报书,并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自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的把关。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请各各盟市于2023年6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五批)推荐汇总表(附件1)、第五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附件3)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上传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

联 系 人:冯晔

联系电话:0471-4826524

2023年4月14日

相关附件:

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五批)推荐汇总表

2.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

3.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表

附件见原网页: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304/t20230417_2297408.html


   黑龙江   


关于加强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市(地)工信局:

为强化对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确保名单内企业、园区绿色化水平持续符合绿色制造评价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64号)中“组织已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填报2023年度动态管理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报送省、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及动态管理情况的通知》中“组织已列入省、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登录平台填报2023年度动态管理表”的要求,现就做好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动态管理表

已经纳入前七批次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以及第一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动态管理表,首次填报的单位请在平台注册后登录填报。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填报说明可点击https://tv.miitqb.cn/live/watch/mv6kjrpl回看。

二、加强审核及时调整

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填报后,各市(地)工信局应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近三年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对于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情况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要及时形成动态调整意见,通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报省工信厅。

请各市(地)工信局组织本地已经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填报,避免遗漏,并认真审核,于4月24日前通过平台向我厅提交。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1日

联 系 人:王奇夫

联系电话:0451—87206208


原网页:http://gxt.hlj.gov.cn/gxt/c106958/202304/c00_31566496.shtml

创建时间:2023-04-1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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