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领域地方政策汇总(部分)4.4~4.10

4.4-4.10

地方动态

 

 

   广 东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6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加强对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与本市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
  二、请加强对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组织前七批所有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填报2023年度动态管理表(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开展现场评估,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并提出动态调整意见。
  三、对于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请及时上报我厅(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诚,020-83133243)

 

 

相关附件:

  •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pdf

  • 附件-附件1:绿色工厂名单(广东).pdf

  • 附件-附件2:绿色设计产品名单(广东).pdf

  • 附件-附件3: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广东).pdf

  • a附件-附件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广东).pdf

  • 附件-附件5: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汇总表(广东).pdf

 

附件见原网页: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151250.html

创建时间:2023-04-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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