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领域地方政策汇总(部分)3.29~4.3

地方动态

3.29~4.3

 

内蒙古

2023年自治区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公示

为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3〕20号)要求,组织开展了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盟市工信局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综合评价,现将符合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条件的示范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需书面反馈意见并明确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71-4826524

2023年3月31日

 

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303/t20230331_2283488.html(查看附件)


 
 

陕西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6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报送省市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及动态管理情况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年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动态管理情况

按照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要求,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工作。经各市(区)上报,省工信厅审核后报工信部,工信部将陕西省2家绿色工厂移出绿色制造名单,3家单位变更名称(见附件1)。

二、强化跟踪指导

请各市(区)梳理汇总本辖区内已发布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填写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30日之前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电子版发送邮箱)。

加强对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与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引领本地区制造业绿色转型。加强跟踪指导和动态管理,组织已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填报2023年度动态管理表,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上报省工信厅;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时上报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综合评估有关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三、培训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定于4月4日(周二)15:00组织召开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填报说明线上培训会,详细讲解填报流程,并解答疑问。请各市(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参会,线上参会方式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请各市(区)于4月21日前将前七批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和前三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意见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综合利用处;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见附件4)动态管理表(见附件5-8)及相关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至省工信厅。

联系人:刘  卫  魏海潮  

电  话:63915578  63915577

邮  箱:sxgxtjnc123@163.com

 

附件:1.绿色制造名单动态调整汇总表

2.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名单汇总表

3.线上参会方式

4.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5.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

6.绿色设计产品动态管理表

7.绿色工业园区动态管理表

8.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9日   

 

http://gxt.shaanxi.gov.cn/tzgg/89244.jhtml(查看附件)

创建时间:2023-04-0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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